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及修復效果評估報告評審指南》《河北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及修復效果評估報告評審指南》相關規定,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生態環境局組織專家對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各報告編制單位提交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進行了評審,現將評審通過情況予以公布。
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生態環境局
2022年12月31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及修復效果評估報告評審指南》《河北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及修復效果評估報告評審指南》相關規定,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生態環境局組織專家對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各報告編制單位提交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進行了評審,現將評審通過情況予以公布。
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生態環境局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