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相關要求編制,內容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個部分。本年度報告所列數據統計期限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2022年,生態環境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嚴格落實《條例》要求和《河北省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明確的各項工作任務,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會群眾關注關切,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落實正面清單制度,發布生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拓展政策解讀渠道,積極回應社會關切,不斷增強公開實效,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不斷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動公開。我局在決策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執行公開、解讀回應、要點落實等7個方面,積極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協調配合宣傳網信局充分利用網站、公眾號、報刊、廣播、電視等主流媒體平臺主動公開發布環境監管培訓、污染治理、環境質量改善等各類工作信息206條,在中國雄安官網公示公開排污單位名錄、環境監管抽查結果、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方案等各類業務信息98條。
(二)依申請公開。認真貫徹落實《河北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規范》,依法依規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局收到公開申請均已依法依規進行答復,答復率、答復及時率均達到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河北省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省政府文件信息公開審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科學規范政府信息類別,明確界定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范圍,不斷健全、完善和充實政府信息公開答復合法性審查流程。加大數據公開力度,規范信息審核發布機制。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積極通過中國雄安官網等渠道加強新區生態環境保護政府信息傳播,及時、準確更新政府信息發布,保障群眾知情權,方便群眾查閱信息。
(五)監督保障。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考核,強化監督檢查,落實工作責任,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履行信息公開群眾評議責任,不斷提升政務公開工作質量和水平,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公開監督與考核作用,按要求整改完善,提升信息公開質效。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2022年,新區生態環境局的政務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存在著一些問題,例如因我局未開展網站建設,主要通過“中國雄安官網”公開相關信息,信息公開途徑相對局限。
2023年,我局將結合當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從三個方面著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公開管理,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要求及時、主動公開相關政府信息,并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審核與發布。二是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學習培訓,積極參加省生態環境廳、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等上級部門舉辦的信息公開相關培訓,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三是落實好政府信息公開監督保障措施,加強信息發布審核,嚴格執行“三審”制度,定期開展檢查督辦,確保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內容依法、及時、有效發布。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