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北省河湖長制辦公室、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水利廳《關于印發〈河北省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實施方案〉的通知》(冀河辦〔2022〕37 號)文件精神,在先期報送的初步推薦人員(單位)基礎上,經河北省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初審,現就擬推薦對象名單公示如下。
一、擬推薦對象名單
(一)河北省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先進集體
雄縣河長制辦公室、安新縣圈頭鄉人民政府
(二)河北省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先進個人
馬志懂 安新縣農業農村局一級主任科員
范佩峰 容城縣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三)河北省優秀河(湖)長
張雷剛 安新縣端村鎮黨委書記
朱 峰 容城縣平王鄉黨委書記
二、公示時間
2023年3月7日至3月11日。
三、反饋渠道
請對相關人員信息進行監督,如有異議,在公示期內可通過電話或書面形勢實名反映問題。
電話:0312-5621528
郵箱:351765539@qq.com
地址:白洋淀辦公區C368辦公室
河北雄安新區河湖長制辦公室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