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加強邊疆地區建設,推進興邊富民、穩邊固邊,經國務院同意,商務部聯合中央編辦、外交部、發展改革委等16部門印發《關于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 推動邊(跨)境經濟合作區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邊(跨)境經濟合作區是我國深化與周邊國家和地區合作、推進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的重要平臺,也是沿邊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撐。《通知》提出,將邊(跨)境經濟合作區建設成為集邊境貿易、加工制造、生產服務、物流采購于一體的高水平沿邊開放平臺。
《通知》明確了5類15方面政策舉措。一是完善功能布局,包括研究推動新設和擴區調區、加強與口岸及相關開放平臺聯動等。二是拓展國際合作,包括暢通跨境物流和資金流、高質量實施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支持地方參與國際經貿合作等。三是支持產業創新發展,包括做強做優邊境貿易、延伸完善沿邊特色產業鏈供應鏈、加大對承接產業轉移的支持力度、前瞻布局中高端產業和新興業態等。四是優化要素供給,包括統籌各類財政資源支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優化用地和用能管理、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等。五是完善體制機制,包括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優化管理體制等。(記者 羅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