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人員名單
(2023年3月30日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任命:
劉洪波為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李靜靜(女)為河北雄安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李京為河北雄安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免去崔憲偉的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人員名單
(2023年3月30日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任命:
劉洪波為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李靜靜(女)為河北雄安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李京為河北雄安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免去崔憲偉的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