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取暖期臨近,河北省教育廳日前印發《關于做好中小學冬季取暖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足額落實公用經費,確保廣大師生溫暖、安全、清潔過冬。
通知明確,各地要按照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確定的分擔比例,足額落實小學685元、初中885元(均含取暖費85元)的年生均公用經費,不足部分由市、縣(市、區)統籌解決。對寄宿制學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標準增加公用經費,對不足100人小規模學校(含教學點)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保障學校取暖需要。
為確保清潔取暖,對于已經改氣或者改電的學校,教育行政部門應積極協調燃氣企業和電力企業確保學校氣源和電力的穩定供應,當前還沒有改氣和改電的學校,應按照當地政府要求,使用無煙潔凈煤取暖。
此外,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將加強教師、學生的取暖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識;對學校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操作培訓,確保學校取暖安全。
省教育廳將對中小學冬季取暖開展實地檢查,對因冬季取暖造成嚴重問題的,將責成市縣政府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記者馬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