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城市地表水環境質量排名通報從“全年算賬”變成“按月結賬”
四月起各市水環境質量每月排名
按月排名+獎懲問責的組合機制為全國首例
日前,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北省城市地表水環境質量達標情況通報排名和獎懲問責辦法(試行)》提出,4月1日起,我省將對各設區市地表水環境質量達標情況進行月度通報排名。“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的地表水環境質量達標情況排名辦法在全國尚屬首例?!痹谑∩鷳B環境廳3月29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趙軍說。
我省流域水資源分布不均,各市地表水水質本底值相差較大,既有張承等地的優良水質,又有冀中南的Ⅴ類、劣Ⅴ類水質。如果僅以水環境質量絕對好壞為評價標準,排名變動會很小,不利于調動水質本底值差的地區治理的積極性。
充分考慮各地實際,辦法提出,用地表水環境質量達標指數作為總的評價指標,達標指數分為國省考斷面達標率、重點縣(市、區)考核斷面達標率、重點涉水企業排放達標率三個分項指標,分別占60%、30%、10%的權重。三項指標加總得到地表水環境質量達標指數,按從大到小排名。
“以斷面達標率而不是水質絕對好壞為評價核心指標,讓各地‘踮起腳能上去,稍放松就下去’,體現了科學性、公平性。以斷面達標率為核心的指標體系也是全國首例。”趙軍說,這三個分項指標實現了對重點縣(市、區)、主要水體和入???、重要跨界斷面、重點涉水企業全覆蓋,做到了陸海協同、上下游聯動、排放源和水體兼顧。
目前,我省對地表水環境質量達標情況實行年度通報制度。4月1日后,我省將每月通報各地排名,并運用資金獎罰、預警通報、約談問責、區域限批等方式,構筑多手段、立體化的獎懲問責機制。
辦法提出,對月度排名第1至第3位的設區市,分別獎勵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對月度倒排第1至第3位的設區市,分別扣減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
對月度倒排第1位累計3次,或地表水環境質量持續惡化、國省考斷面達標率連續3個月同比下降的,將公開約談有關市政府負責人。對連續2次被約談,或未完成水污染防治年度目標任務的市,由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其開展專項督察,依法依規予以追責問責。對連續3個月未完成水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國省考斷面達標率連續3個月同比下降的市實施區域限批。
“把排名通報從‘全年算賬’變成‘按月結賬’,并把排名和資金獎懲、各地政府的水污染防治政績考核掛鉤,可及時有效傳導壓力,實現水環境質量以月保季、以季保年。按月排名+獎懲問責的組合機制也是全國首例。”趙軍說。(記者段麗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