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支持雄安新區規劃建設,充分賦予雄安新區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經研究,河北省政府決定向雄安新區下放134項省級行政許可事項。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有關部門、雄安新區管委會要嚴格按照《河北省行政許可目錄管理辦法》和《河北省行政許可委托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做好行政許可事項下放和承接工作,制定下放和承接工作方案,委托事項要以簽訂委托書等形式落實。
二、省有關部門要協助雄安新區開通審批賬戶、配置審批權限,加強業務培訓。同時做好下放事項的審批條件、運行程序、事中事后監管等與雄安新區對接工作,防止出現審批監管脫節、缺位。
三、雄安新區管委會要對承接的省級行政許可事項建立清單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審批行為,精簡審批環節,優化審批流程,明確審批時限,確保承接的省級行政許可事項接得住、管得好、辦得快,切實提高審批效能。
四、省有關部門、雄安新區管委會要在本通知印發后20日內完成下放和承接工作,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5月25日
附件:向雄安新區下放134項省級行政許可事項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