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河北省首部專門促進文明行為的地方性法規
《河北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今起實施
經河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河北省首部專門促進文明行為的地方性法規——《河北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9月1日開始實施。條例對社會反映強烈、具有普遍性的不文明現象進行規范,對公共交通工具霸占座位、共享單車隨意停放影響市容、攜犬出戶不拴繩不清糞便等行為作出明確規定。
條例的頒布實施,是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實際舉措,是河北省精神文明建設工作領域法治建設的一個重要成果,對于促進城鄉居民強化文明意識,提升全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將起到重要作用。條例重點圍繞日常生活中的普遍性行為,以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的邏輯為主線,從公共秩序、公共環境、公共交通等方面,明確規定了公民應當遵守的文明行為基本規范。條例對社會反映強烈、老百姓普遍關注、確需法律強制力予以制止的不文明行為,規定了罰款等行政處罰措施,明確了具體的執法部門以及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法律責任,以增強法規的剛性和可操作性。
連日來,全省各地組織開展了文藝展演、志愿服務、公益宣傳等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推動條例宣傳進社區、進小區、進樓棟,引導居民群眾自覺遵守條例,形成知曉、認同、踐行條例的濃厚氛圍,不斷提高廣大市民的文明素質。(記者薛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