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不斷優化全縣政務服務環境,根據《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設立行政審批局改革的若干意見》(冀辦字〔2017〕27號)和《容城縣行政審批職能劃轉移交工作方案》(容城縣人民政府〔2019〕第56號),自2019年10月8日起,容城縣8個部門64項行政許可事項和1項其他權力事項劃轉至容城縣行政審批局集中辦理。為方便社會各界辦理審批業務,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容城縣行政審批局審批事項清單
二、2019年10月8日上午8:30,啟用“容城縣行政審批局審批專用章”,以上65項事項由行政審批局辦理,原審批部門不再行使審批職能。
三、容城縣行政審批局辦公地點:容城縣政務服務中心(容美路38號綜合服務樓一層大廳),聯系電話:0312-5696801。
容城縣人民政府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