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019年10至11月,我省重點城市PM2.5平均濃度改善明顯
?“2+26”城市中保定改善幅度最大
近日,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印發《關于重點區域2019年10-11月環境空氣質量有關情況的函》,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PM2.5平均濃度及同比變化幅度分別進行了排序。在改善幅度較大排名中,前10名城市我省占據了7席。保定市同比下降36.1%,為改善幅度最大的城市。
2019年10至11月,為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的前兩個月,我省各地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舉措,實施精準防控,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確保了大氣環境質量的持續改善。
從改善幅度看,2019年10至11月,“2+26”城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19.4%,我省8個傳輸通道城市同比下降幅度全部好于平均水平,降幅滿足秋冬季改善目標進度要求。降幅排名前2位的城市為保定、滄州市,同比分別下降36.1%、32.9%。降幅排名前十的城市中,廊坊市同比下降27.7%,位列第4名;石家莊市同比下降26.5%,位列第5名;邢臺市同比下降25.3%,位列第6名;唐山、衡水市同比均下降22.9%,并列第9名。
從平均濃度值看,2019年10至11月,“2+26”城市PM2.5平均濃度范圍為40-66微克/立方米,平均為54微克/立方米。在PM2.5平均濃度最低的4個城市中,廊坊和滄州市為47微克/立方米,排名并列第3名。保定市PM2.5平均濃度53微克/立方米,好于區域平均水平,唐山和衡水市為54微克/立方米,與區域平均值持平。(記者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