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河北省醫療保障局、河北省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關于做好2020年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將采取六項措施,確保今年年底前符合“兩病”認定條件患者全面納入“兩病”門診用藥保障范圍,能夠更好享受“兩病”門診用藥保障政策待遇。
為推動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政策全面落實落地,通知要求,各地醫療保障、衛生健康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基層醫療機構和鄉村醫生“兩病”門診用藥保障政策的業務指導,積極協調縣鄉黨委、政府和村兩委拓寬“兩病”門診用藥保障政策宣傳途徑,通過電視、網絡、醫療機構LED屏、大喇叭、公示欄、明白紙等方式,開展立體式、廣覆蓋、多維度、多渠道的宣傳,確保政策宣傳全方位、無死角,做到“兩病”門診用藥保障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拓寬定點醫療機構范圍。各統籌地區醫療保障部門可根據實際,將已經納入鄉鎮衛生院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納入“兩病”門診用藥醫療機構范圍,方便“兩病”患者能夠就近取藥。對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兩病”門診用藥也要納入全省“兩病”用藥保障系統。
擴大患者覆蓋面。各地衛生健康部門要指導“兩病”醫療機構,將已經納入國家基層高血壓、糖尿病規范管理,且未享受高血壓、糖尿病門診慢性病待遇的城鄉居民患者全部納入“兩病”門診用藥保障對象范圍。實行動態管理,確保能夠享受“兩病”門診用藥報銷政策。
強化藥品流通管理。對前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兩病”藥品約定采購量上報及協議簽訂的地區,各市要督導所轄縣(市、區)將采購數量任務在5月底前分解到各醫療機構,醫療機構在6月底前與“兩病”中選藥品企業完成協議簽訂。對“兩病”招標項目執行過程中,若因前期選定的配送企業環節出現問題導致藥品不能及時、足量配送的,生產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向省藥品采購中心遞交調整配送的申請函,經核查可進行配送企業的調整。
優先使用中選藥品。執行城鄉居民“兩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帶量采購的醫療機構在未完成中選品種約定采購量之前,除國家第二批已中選格列美脲、阿卡波糖外,不得無故在采購平臺購買同類其他未中選品種。允許全省各級醫療機構優先使用“兩病”中選藥品。對“兩病”規范管理對象首次用藥應首選“兩病”中選藥品。
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考核。各地醫療保障、衛生健康部門要將2020年度“兩病”門診用藥保障政策落實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的績效考核內容,將“兩病”門診用藥待遇享受人次、門診用藥使用情況作為基層醫療機構提供實際醫療服務數量和質量的重要依據,據實撥付醫保基金。(河北日報記者張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