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生態環境廳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環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各檢驗機構要依法依規開展排放檢驗,嚴禁偽造排放檢驗結果或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7月1日前,各檢驗機構要配置完善視頻監控設備,確保視頻監控無盲區、檢驗全程公開,不具備全過程視頻監控的,將暫停網絡聯接。
通知要求,各檢驗機構及其負責人對檢驗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對檢驗結果承擔法律責任,接受社會監督和責任倒查;對檢驗中發現有臨時更換機動車污染控制裝置、用其他車輛代替檢驗等弄虛作假行為或破壞車載診斷系統的,應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并配合調查處理;對檢驗超標車輛的不合格報告,要及時交由機動車所有人或使用人簽收,并書面告知其進行維修。
嚴厲查處檢驗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對檢驗機構的違法行為,在依法嚴格查處的同時,暫停其網絡聯接,各市斷網的同時省級平臺同步鎖定。對各種違法情形,明確了暫停網絡聯接的時限,同時對情節嚴重的弄虛作假行為進行了界定。例如一個自然年內,存在三次以上弄虛作假行為的,違法情節嚴重,依法處罰后由各市生態環境部門移交同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建議取消其檢驗資格。(河北日報記者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