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河北省消保委召開線下無理由退貨承諾座談推進會,聽取大型零售企業代表就實施線下實體店無理由退貨形成的經驗及遇到的問題,并向全省廣大經營者發出線下無理由退貨的承諾倡議。
7月15日,河北省消保委召開線下無理由退貨承諾座談推進會。河北日報記者馮陽 攝
會上,與會人員就實施線下無理由退貨形成了16條基本共識。其中包括,經營者須根據自身實際經營條件及經營商品屬性,確定承諾無理由退貨的時限(不少于7天,含7天)、退貨條件、退款時限和方式及有關退貨流程等。承諾線下無理由退貨的實體店,應選擇在店堂作出公開承諾明示。在銷售過程中,實體店經營者及其營業人員應當向消費者詳細說明無理由退貨的注意事項。鼓勵經營者在提供給消費者的購物憑證上載明無理由退貨相關信息,建立無理由退貨臺賬。
選擇無理由退貨的消費者,須提供購物發票或其他購物憑證。退回的商品應當完好,不影響二次銷售。退貨時應將所有商品、配件、贈品、保修卡、說明書、發票、外包裝等一并退回。經營者應當按消費者原支付方式返還商品價款,并當場完成。因無理由退貨產生的消費糾紛,消費者可向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申請調解。
近期,河北省消保委將推介一批線下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鼓勵和帶動眾多線下實體店響應號召做出承諾,提升企業品牌效應,改善居民消費體驗,進一步提升消費信心,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河北日報記者馮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