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河北省人社廳獲悉,河北省明確了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自主創業農民10類個體為個人貸款對象,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
為進一步做好創業擔保貸款工作,河北省人社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創業擔保貸款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認真審核個人、合伙和組織創業者、小微企業借款人的貸款資格,確保符合條件的人員和小微企業及時獲得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扶持,有效發揮創業帶動就業倍增效應。
《通知》提出,2020年12月31日前新發放貸款,將5大群體納入支持范圍,分別是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行業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體工商戶;貸款購車專門用于出租運營的個人;貸款購車加入網絡約車平臺的專職司機(需平臺提供專職司機“雙證”等證明材料);符合條件的出租車、網約車企業或其子公司;對已享受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且已按時還清貸款的個人,在疫情期間出現經營困難的,可再次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河北日報記者解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