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開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動,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成效,維護涉民生類執行案件權利人的合法權益,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義,維護新區社會和諧穩定,2019年2月20日,河北雄安新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雄安中院)組織召開雄安新區“涉民生案件集中執行行動”動員大會,將對全區法院開展為期一個月(2019年2月21日起至3月21日)的“涉民生案件集中執行行動”,力爭新區涉民生案件執結率達到90%以上。會議上宣讀了相關行動方案,雄安中院黨組書記、院長劉光輝作動員講話。
劉光輝對全區法院開展此次行動提出以下四方面的具體要求。
一是統一思想認識,理解重要意義。引導全區法院干警充分認清“執行難”能否得到有效解決,關系到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兌現、關系到司法權威的樹立、關系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建設進程。現在是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收官的關鍵時期,也是全區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的收官之戰,特別是當前全省正在開展以提效能、轉作風、惠民生為主題的“三深化、三提升”活動,雄安新區正處在由規劃設計階段轉入建設實施階段的關鍵時期,民生保障工作尤為重要,開展“涉民生案件集中執行活動”既是職責所在,也是形勢所需。全區法院要充分認識開展此次行動的重要意義,凝聚思想共識,形成強大的推動力,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更強的使命感,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執行力開展好這次集中執行行動。
二是明確目標任務,加強組織領導。雄安中院要明確此次行動的目標要求,努力提升執行工作質效,解決不擔當、不作為、推諉扯皮問題,維護涉民生類執行案件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服務社會大局,確保社會穩定,將全區法院截止到2019年2月19日的未結涉民生執行案件全部列入專項行動攻堅范圍,通過集中人力與時間對類案、系列案進行專項執行,對疑難案件、“骨頭案”進行重點執行,力爭全部案件得到規范、有效執行,執行結案率達到90%以上。要始終堅持黨委領導,及時主動向黨委匯報此次行動的安排部署。雄安中院和各基層院均已成立了集中執行行動的領導機構,“一把手”親自謀劃、親自調度、親自督辦,既要督導行動整體有效開展,又要督辦好個案,尤其是重大、敏感案件的辦理。牢固樹立全院“一盤棋”思想,新區兩級法院要打破日常分工界限,合理調配力量,強化統一調度,形成最大合力,確保活動收到實效。
三是嚴格督導考核,確保執行實效。實行“日報告”“周調度”制度,以行動專刊形式對行動開展整體情況、督導情況、重點個案進度與相關數據等進行集中通報;實行院領導包案制度,各基層法院每位院領導要對本院重點執行實施案件包案1到3件,要一包到底直至辦結;建立約談制度,層層傳導壓力,對此次行動中發現的行動滯后、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等問題,雄安中院將視實際情況對院長、主管副院長、執行局長、辦案人員或其他責任人進行約談并在全區予以通報。要求全區法院遵規守紀,規范執行行為,嚴格依法執行、規范執行、文明執行,堅決杜絕“執行亂”和“亂執行”現象發生。對可能涉及新區管控政策的執行案件,要及時報告中院。要進行活動驗收,確保工作出實效。對行動中表現突出的法院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積極性不高、辦事拖拉的法院進行通報批評。對于驗收不合格的法院要延長行動期限直至考核合格,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四是強化執行措施,打擊拒執行為。要切實加強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的溝通、協調,建立行之有效的打擊拒執犯罪工作機制,對拒不履行義務、抗拒執行的被執行人堅決追責,真正打出執行威懾力,推進行動向縱深開展;要加強與各有關單位的溝通、協調,盡快完善執行聯動機制和聯合懲戒機制,發揮一切積極因素作用,確保失信聯合懲戒機制落地生根。要充分利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法院公告欄等方式予以公布,并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信息,依法對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