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4日,河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聽取了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衛彥明作的關于提名劉光輝為河北雄安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和提請任命審判人員的說明。
會議決定任命劉光輝為河北雄安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河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王東峰向劉光輝等任命人員頒發任命書。此外,會議還任命了雄安中院其他9名審判人員。
劉光輝等受任命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了憲法宣誓。
2019年1月4日,河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聽取了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衛彥明作的關于提名劉光輝為河北雄安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和提請任命審判人員的說明。
會議決定任命劉光輝為河北雄安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河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王東峰向劉光輝等任命人員頒發任命書。此外,會議還任命了雄安中院其他9名審判人員。
劉光輝等受任命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了憲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