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河北省水利廳近日召開的全省水利工作會上獲悉,為提高水利服務保障能力、質量、效率,2020年河北省水利廳將在大抓項目、大上工程的同時,立足水利部門職能職責,著力強化6方面監管。
強化節約用水監管。大力推進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年底前40%以上的縣(區)級行政區達到節水型社會標準。積極推進水利行業節水型機關建設,實行獨立物業管理的市級水利部門,年底前全部實現達標。
強化水資源監管。著眼推進節約用水、落實剛性約束、壓采地下水,在取水井摸排的基礎上,年底前完成取水許可排查清理,實現取水許可全覆蓋。繼續實施非農取用水在線計量監控建設,力爭實現超采區年1萬立方米以上非農取水戶在線監控全覆蓋。在地下水超采區建設“以電折水”在線監測站點,提升農業用水計量準確度。
強化河湖監管。深入推進河湖常態化規范化管理,鞏固去年清理整治成果,確保列入臺賬的“四亂”問題全部銷號,防止“四亂”問題反彈。同時,堅持采砂與治河相結合,利用砂石資源換取河道綜合治理和生態修復,壓實采砂管理責任,全面取締小、散、亂采砂。強化水旱災害防御監管,水利部門加強與氣象、應急等部門會商研判,落實預警信息發布制度,嚴格落實水庫“三個責任人”制度。在確保防洪安全的同時,要利用各類水利工程盡可能攔蓄利用雨洪水,增加抗旱水源,同時實施多水源聯合調度,重點做好抗旱保灌和臨時性飲水保障。
強化調水補水監管。省市縣水利部門要加強上下之間和同級部門間溝通協調,確保調度計劃嚴格執行。加強補水水量、補水河湖周邊地下水位、水質的動態監測,對河道補水成效、水面恢復等情況進行全面評估,為今后河湖補水提供決策依據。
強化依法行政監管。立足構建水利現代化治理體系,圍繞地下水超采治理、河湖管理、水旱災害防御等重點工作,研究謀劃立法項目。今年重點抓好《關于加強灤河流域水資源管理與保護的決定》起草和《河北省蓄滯洪區管理辦法》修訂工作,推進《河北省節約用水條例》立法調研。
突出河湖“四亂”和違規取水監管,持續推進河湖執法三年專項行動,把查案辦案結案作為重點,確保案件查處率達到90%以上。同時在大中型灌區加快實施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年內完成改革面積30萬畝。(河北日報記者趙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