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重點從五個方面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這是記者從河北省人民政府新聞辦日前召開河北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暨2020年“安全生產月”活動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
提升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能力。嚴格項目準入,出臺新建化工項目準入條件。制定完善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全面加強化工園區安全監管,2021年底前安全風險等級仍為A級的,關閉退出;2022年底前仍未達到C級或D級的,關閉退出。對“紅、橙”風險等級的危化企業,開展安全許可“回頭看”,2020年底前不符合條件的,責令停產、限期整改。2021年底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企業“雙控”機制建設率達到100%。
提高危險化學品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嚴格管控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全面提升企業自動化安全控制水平,2020年底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儲存設施的安全監測監控系統裝備和使用率,必須達到100%,未實現或未投用的,一律停產整改。對精細化工生產裝置,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并落實安全風險控制措施,未完成的,一律停產改造。突出動火等檢維修作業、開停車、外委施工、試生產和竣工驗收等事故多發環節的治理。
提升從業人員專業素質能力。對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主管安全副總經理及安全管理人員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有針對性安全警示教育,對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每年開展至少一次安全生產管理知識考核;考核和補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擔任企業主要負責人。嚴格從業人員準入門檻,對涉及危險化學品“兩重點一重大”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企業,新入職的主要負責人和主管生產、設備、技術、安全的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化工類中級以上職稱,關鍵崗位操作人員必須具備高中及以上學歷或化工類中等及以上職業教育水平。
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嚴格精準執法檢查,對發生過事故或存在重大隱患的企業,加大檢查頻次,對同類問題反復出現的企業,依法從重處罰。扎實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所有涉及硝化、光氣化工藝及構成一、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企業,必須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水平。對因未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受刑事處罰或撤職處分的,依法實施職業禁入;將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主觀故意行為的單位及主要責任人,納入信用記錄“黑名單”管理。
強化安全監管能力建設。提升安全監管隊伍監管能力,配備具有化工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學歷和實踐經驗的執法人員,比例不低于75%。危險化學品重點縣(市、區)、涉危險化學品儲存裝卸的港區和化工園區,設置危險化學品專職執法隊伍。充分運用信息化技術提升安全監管水平,園區安全生產信息化平臺建成率100%。加快全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今年年底前,重大危險源監控率達到100%。加強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完善必需裝備器材的配備,加強應急救援演練,指導企業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河北日報記者潘文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