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公布《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將2020-2021年秋冬季目標設置為兩個階段,其中,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20年10-12月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63微克/立方米以內,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平均控制在5天以內;2021年1-3月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86微克/立方米以內,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平均控制在12天以內。
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方案提出,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要全面推進績效分級差異化管控,鼓勵環保績效水平高的“先進”企業,鞭策環保績效水平低的“后進”企業,以“先進”帶動“后進”,提升環保基礎工作整體水平。進一步完善應急減排清單,做到涉氣企業全覆蓋,積極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加強重污染天氣區域應急聯動。
方案提出,要推進清潔取暖散煤替代工程。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應的前提下,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基本完成平原地區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基本建成無散煤區。全力做好氣源電源供應保障。優化天然氣使用方向,采暖期新增天然氣重點向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傾斜,優先保障清潔取暖與溫暖過冬。
有序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12月底前,力爭完成2億噸鋼鐵產能超低排放改造,其中,河北省完成1.1億噸、天津市完成1200萬噸、山東省完成4000萬噸、河南省完成1300萬噸、山西省完成2000萬噸、陜西省完成600萬噸,各省(市)至少樹立1-2家鋼鐵超低排放改造示范企業,發揮區域內引領帶動作用。落實產業結構調整要求。2020年12月底前,天津市鋼鐵產能控制在1500萬噸左右,河北省鋼鐵產能控制在2億噸以內。
加大價格政策支持力度。方案提出,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居民“煤改氣”2020-2021年采暖期天然氣門站價格不上浮。各?。ㄊ校┮晟品骞确謺r價格制度,完善采暖用電銷售側峰谷電價,在平均水平不變的情況下,進一步擴大采暖期谷段用電電價下浮比例。落實好差別電價政策,對限制類企業實行更高價格,支持各地根據實際需要擴大差別電價、階梯電價執行行業范圍,提高加價標準。(河北日報記者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