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京津等地高層次科技領軍人才帶技術、帶項目來石創業的,經評審認定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創業啟動資金;鼓勵石家莊市企業引進京津高校院所科研人員擔任“科技副總”……日前,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在石轉移轉化的若干措施》,從人才引進、精準招商、平臺建設、促進成果轉化等方面提出11條具體措施,吸引更多京津人才、技術、成果等高水平創新要素向石家莊集聚。
記者注意到,措施包括支持高層次人才到石家莊創新創業、實施柔性引才、強化京津科技人才服務保障、圍繞產業鏈實施精準招商等內容。
其中,在支持高層次人才到石家莊創新創業方面,提出對京津等地高層次科技領軍人才帶技術、帶項目來石創業的,經評審認定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創業啟動資金。對企業全職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年度應納稅工資薪金收入在50萬元及以上不足100萬元的,參照其年繳納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總額的同等額度給予獎勵;年度應納稅工資薪金收入在100萬元及以上的,參照其年繳納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總額的1.5倍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在柔性引才方面,措施鼓勵石家莊市企業引進京津高校院所科研人員擔任“科技副總”,滿足職稱申報條件的,可在石家莊市申報職稱評審,對取得相應職稱的,按照京津冀協議內容,可享受京津冀職稱互認。對采用兼職、掛職、產學研聯合攻關等方式參與我市“專精特新”企業科技特派團工作的成員,省外、省內成員每人每年分別給予2萬元、1萬元工作補助,同時按照年度績效評價結果最高30%比例,對省外、省內成員分別給予3萬元、1萬元獎勵,對全省科學技術事業作出重要貢獻的,按要求優先提名“河北省科學技術合作獎”。
此外,石家莊市還將對引進的京津科技人才在子女教育、健康醫療、配偶就業等方面,加大保障服務力度。
措施提出,要圍繞產業鏈實施精準招商,聚焦五大主導產業和縣域特色產業,吸引更多產業鏈上下游京津企業對接洽談。落實關于支持生物醫藥、電子信息、裝備制造和現代食品產業發展的相關扶持措施,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一定的獎補。
在吸引京津科技型企業落地方面,石家莊市將對省級以上開發區安排一定比例的建設用地建設標準化廠房,采取租金減免或分期出售方式,吸引京津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獨角獸”企業整體搬遷或新注冊落戶。
石家莊市還將對企業吸納轉化京津科技成果提供支持。石家莊市企業以技術轉讓和技術許可方式吸納京津科技成果,單項技術交易額在50萬元(含)至100萬元(含)的,按照技術合同實際交易額給予最高10%的補助,超過100萬元的部分給予最高5%的補助,每項最高補助50萬元。
此外,科研人員促成京津項目、企業在石市落地的,按照《石家莊市主導產業項目引進獎勵實施細則》給予獎勵。激勵技術轉移機構引進京津科技成果,市域內經認定的技術轉移機構,上一年度促成向市內企業轉移科技成果的,按不高于其促成技術交易額的1%給予補助,年度最高補助30萬元。(記者 吳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