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省政府印發《關于河北雄安新區建設項目投資審批改革試點實施方案》
雄安新區將探索建設項目投資審批制度改革創新
近日,省政府印發《關于河北雄安新區建設項目投資審批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提出雄安新區將探索建設項目投資審批制度改革創新,精簡審批事項和辦事環節,提高審批效率,構建決策科學、責任清晰、運行高效、監管到位的投資管理體制,保障新區建設有序發展,發揮試驗和示范作用。
試點范圍包括雄安新區區域內的建設項目以及服務新區的區域外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礎設施類建設項目。
下放審批權限,擴大雄安新區審批自主權。對雄安新區區域內建設的內外資投資項目,國家層面審批的事項要根據“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不斷適時下放或委托授權雄安新區審批和管理,通過“互聯網+政務服務”實現聯網審批辦理。省級層面審批的事項除國家明確要求省級政府審批、需要省級以上平衡要素條件、跨區域(流域)的基礎設施項目外,一律下放或委托授權雄安新區審批和管理,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聯網審批辦理。
實施審批制度改革,提高科學決策水平。雄安新區區域內政府投資項目,在做好前期工作前提下,由雄安新區管委會召開會議,對具備條件的項目集中審議,確定投資項目建設計劃,明確建設時序安排。有關部門根據會議要求先后分別出具項目前期工作函、設計方案審查意見函、施工意見登記函后,即可開工建設。
強化規劃標準約束,取消部分評估審批事項。對符合雄安新區總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審查意見的建設項目,實施差別化清單式管理,列入正面清單的項目實行環評文件備案,不再實施審批。對符合雄安新區綠色城市標準的項目,取消節能評估和審查。
簡化審批手續,精簡審批環節。服務雄安新區的區域外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礎設施類建設項目,根據省政府確定的投資項目建設計劃,由相關部門或機構,按照審批權限向項目單位制發《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函》。項目單位可依此申請辦理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開展勘察設計及施工招投標等項目開工前所有前期工作。
創新審批方式,探索實行有關事項承諾制。對雄安新區內的政府投資項目和企業核準類項目,積極探索開工備案制、規劃單位和建筑師負責制。對有關審批環節也可積極探索承諾制,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一次性告知項目單位應具備的條件和標準等要求,項目單位書面承諾按照標準和要求執行后,即可開展所申請事項的全部實施工作。
建立聯動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依托“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和雄安新區智能化服務平臺,建立雄安新區城市信息模型(CIM)和基于建筑信息模型(BIM)的三維報建平臺,實現審批和監管的信息共享,各有關部門加強協調聯動,確保審批與監管無縫對接。(記者原付川)